114年補助注意事項說明如下:
(一)補助對象:就讀或設籍臺北市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。
(二)補助期間: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(113學年六年
級學生補助至114年6月30日止)。
(三)使用方式:持本局發放之「護眼護照」或「護眼卡」至
165家眼科合約醫療院所(合約院所偶有異動,最新名單
詳本局網站/主題專區/兒童及青少年保健/臺北市高
度近視防治,網址:https://psee.io/5hagj2)。
(四)補助內容:
1、專業視力檢查項目包括:散瞳前後驗光、裸視視力、
最佳矯正視力、裂隙燈檢查及衛教指導。
2、補助範圍為「專業視力檢查費」及「掛號費」。如檢
查結果需進一步治療,或有其他醫療需求,需另行循
健保方式就診,不含在本補助範圍內。
附件:114年學童高度近視防治服務專業視力檢查補助海報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