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:為增進學生美術創作素養,以及培養學生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。 二、收件時間:115年9月7日(一)至9月14日(一)止 三、收件地點:F棟2樓中學美術教室,或交與各班美術老師。 四、成績公告:115年10月16日(五) 五、獎勵辦法:各類別不分年級,取前3名與佳作若干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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